條款與細規


若不符合報名表格和聲明書上所註明的參選資格及條款細則,則申請資格將予取消。


填寫不完整或逾期交表,將自動被淘汰。


一旦發現提供虛假不實或刻意遺漏任何資料、文件或材料,即便頒獎禮已過,頒予該參選者與其公司的獎項和得獎證明將自動作廢。被取消資格的參選者和其公司必須如期交還獎杯和證書作為代價。此外,獲獎者在這期間已付的所有費用將一律沒收。


最後的獲獎企業數目,乃是依據個別的表現及特定或整體管理方法的應用來決定。若是某些獎項組別的參選企業未達水準,則得獎者從缺。


評審的決定乃最後的決定。任何形式的質疑或上訴恕概不受理。任何階段的被提名人或參選者都不得訴諸法律程序以重新審查評委的決定。一旦被提名人或參選者呈上已正式簽署的報名表格和聲明書,則被視為已同意所有的條款與細則。


報名表格和聲明書上必須有企業最高階主管的簽署方為有效。


所有提呈的報名表和聲明書,包括檢附的文件,將不予歸還,且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